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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大陸河南省洛陽市廣電報記者張金星在拍照記錄一起車禍時,被警察搶奪相機,還毆打致昏迷,後來又被警方指控他酒後滋事,被拘禁在老城區派出所長達8個小時。張金星反駁,警方的指控並非事實,並強調自己是被非法拘禁。

當事人張金星告訴本台記者,目前公安部門正在調查,但洛陽警方的書面材料稱是他酒後滋事,並非事件發生的原因。

廣電報記者 張金星:「因為司法機關已經介入,我們沒有辦法接受採訪。我們沒有酗酒鬧事。我們就在那正常履行採訪任務,之前我在那拍了10幾分鐘了,之所以會發生糾紛,是因為搶奪我的相機以後發生的這個糾紛。」

一位事發當時在場的民眾告訴本台記者,警察認為是張金星多管閒事。

在場民眾:「說他是多管閒事,一句話就是這樣,知道吧。我看現在警察不是保衛人民、為人民服務,都是為當地政府或者為領導服務。」

據瞭解,張金星被警察暴打後在警車上失去知覺,醒來時,發現自己雙手被扣在一個鐵椅子上,事後才知道自己被拘禁在老城區西北隅派出所。當時上前制止警察打人的王姓民眾,也被抓到派出所在樓梯上銬了一夜。

由無國界記者組織21號製作的,第8次世界媒體自由排行榜,175個國家中,中國排名倒數第8。從近日頻頻發生記者被警察群毆的事件來看,並非偶然。

新唐人記者明悅 李明 採訪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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