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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共的勞教制度始於中共國務院1957年8月3號頒佈的《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》,從此大陸無數民眾「被勞教」迫害致死、致殘。52年後的8月3號,大陸執業律師、學者及被勞教受害群體啟動網上「國家勞教節」。本臺採訪了發起人之一的謝燕益律師。

在專訪中,謝燕益律師介紹了這個所謂的惡名昭著的勞教制度,「它就是一套非法的管制措施」。

謝律師認為,廢除勞教制度是每個人的事情。「只要有一個人被奴役,所有人都不自由。實際上它(勞教制度)威脅到我們每個人的人身權利」。他說:不管是百姓或者是中共的權貴都會被破壞人權和憲法的行為傷害。

中共的勞教制度是在1957年反右時效仿蘇聯搞的集中營,它不採取任何司法程序、以國家之名不公開的由公權力強制剝奪人身自由,殘酷的鎮壓民眾。而為了更好的保證中共統治目的,可以任意剝奪人身自由,管制、迫害人民。

謝燕益律師透露,憑一本書就可以勞教法輪功學員,律師去了,無法立案、法院不受理,也不給理由,無法會見。人死活無從知道,這種情況在大陸很普遍。

謝燕益律師說, 「憲法在那兒不是寫上就完了,如果寫上了還搞勞教這一套,等於是『自己搧自己耳光』,這是很醜的實情。憲法等於名存實亡。」 「實際上是自我顛覆,自我破壞」。

謝律師表示,勞教制度嚴重違背《行政訴訟法》,法院不立案,不接受監督,政府干擾司法獨立,律師見不到被勞教者,不知道當事人的死活。勞教場所存在虐待、毆打、強制勞教、詐取錢財的現象。謝律師舉例:在江西一個勞教所,一份芹菜20元,一份肉30-50元。

謝燕益對中共人權計劃的牽頭單位是「新聞辦」也提出了異議。「作為人權的落實單位,它不應該是一個宣傳部門,而應該是一個實權部門。」新聞辦和外交部無法讓法制部門真正落實人權。「外交部搞這個甚麼意思,就是為了宣傳,為了好看?」

謝燕益,1975年3月出生,祖籍廣東電白,北京市律師協會會員,北京市翔鷹律師事務所主辦律師,中國網路知識產權網站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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