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失去新中國》作者、資深調查記者葛特曼在美國國會關於「中共活摘器官」聽證會上提供證詞(攝影:文忠/大紀元)
9月12日在美國首都華盛頓,美國國會外交事務委員會召開了關於「中共活體摘取宗教與政治異議人士器官」的聽證會。作為證人,前資深調查記者和「保衛民主基金會」伊桑-葛特曼(Mr. Ethan Gutmann) 出席會議,提供了12位證人的證詞,並強調正在發生的「退出中共」這個運動的意義。
葛特曼是《失去新中國》的作者以及《亞洲華爾街時報》、《投資者商業時報》、《每週標準》和《國籍事務雜誌》撰稿人。
.影片來源:新唐人電視 NTDTV.com
以下是葛特曼在聽證會上的發言證詞。
為瞭解中國政治犯是如何被大量活摘器官的,我從2006年開始對中國的醫療人員、強制執法人員和50多位來自中國勞教所的難民進行了廣泛和大量的採訪。根據我的調查,中共的活摘器官現象出現在上世紀90年代後期的新疆。到2001年,這種行為擴大到全中國,而法輪功修煉者被迫成為了中共「器官供體」的主要來源,而且這些供體在被活摘器官時經常被匿名處理。
中共從罪犯身上進行活摘器官的行為開始於上世紀80年代。到1990年,這項活動已經系統化,其中包括中共建立了「器官移植」同意書和在刑場設立活摘器官手術車(死刑車)。器官供體是罪犯。無論這些犯人是否被迫簽署了「器官移植」同意書,他們都是被中共法律判為死刑的人。
我的第一位證人叫Nijat Abdureyimu,烏魯木齊公安局第一分局的警官。他對我上述的中共活摘器官現象沒有任何懷疑。他特別注意到1994年的時候,實施器官活摘的醫生對自己的行為越來越公開化。那時他的一位同事聽到從器官活摘手術車內傳出「地獄般」的慘叫。兩年後,監獄的醫務主任對Nijiati坦白說,對活人進行器官摘除的行為在中國已經成為一種慣例。
我的第二位證人是Enver Tohti博士,烏魯木齊一家醫院的外科醫生。他回憶了在1995年發生在刑場外的一幕:一個罪犯的胸部中彈,不是為將他致死,而是將他的身體帶入深層休克狀態,減少身體的蠕動和收縮,這樣做可以減少活摘器官手術中出現的問題。在他上司的不可被違抗的指導下,Enver對這名犯人實施了活體摘除其肝臟和腎臟的手術。那個刑場通常是給政治犯準備的刑場,所以那個犯人不像其他犯人那樣被剃光了頭。
我的第三位證人是一位在中國伊寧市一家醫院工作的護士。她說這家醫院已經不能再被稱作是醫院:敢於為維吾爾族抗議者治療的醫生會被捕,維吾爾族醫護人員被隔離、漢族醫生對不幸成為第二胎的維吾爾嬰兒注射死亡針。她說,伊寧事件結束6個月後,一位21歲的維吾爾族抗議者在一家軍隊醫院被活摘了腎臟。這個時間與我下面的第四位證人提供的時間信息吻合。
第四位證人是一位年輕的醫生。當時按照六名正在尋找健康器官的中共高官的指示,烏魯木齊一家監獄命令幾個犯人做驗血。這名醫生在監獄西區關押政治犯的地方為犯人驗血。由於這些政治犯不在死刑犯的名單上,他們對驗血感到非常恐懼。監管強制他們接受了驗血。這位年輕的醫生在違背自己良心的情況下,邊抽血邊安慰犯人說:「這只是為了你的健康好。」六個月過後,監獄裡又新來了6個中共幹部,上面發生的事情又重演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