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天的禁頭人物裡,我們介紹了有關高智晟律師故事的上半部份,今天還將延續這個故事,讓觀眾清楚瞭解他的境遇。

已聲明退出中共組織的高智晟律師,敢言直諫中共高層,為無辜遭受迫害的法輪功學員及上訪人士伸張正義,但同時,他也成為中共暴政底下被迫害的對像之一。中共如何對待高智晟律師的維權抗暴?下面請看「中國的良心 高智晟(下集)」。

2006年8月15日,高智晟被秘密拘捕,四個多月後(2006年12月22日),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」判處高智晟有期徒刑三年,緩刑五年,剝奪政治權利一年。

緩刑而被中共嚴密軟禁家中的高智晟向好友胡佳透露:「我總共被關押的時間是129天。其中被拷住雙手的時間是600小時﹔被固定在特製的鐵椅上的時間是590多小時﹔被左右雙向強光燈照射的時間為590多小時。129天裏,被強制盤腿坐在地板上反思罪過的時間是800小時左右﹔被強制擦舖板的次數為385次。」

2007年9月22號,高智晟再次神秘失蹤,知情人士向媒體透露,他被警察帶到一個秘密的地方,進行了近2個月殘酷的肉體和精神上的摧殘。

知情人士:「一個最卑鄙的做法就是…他們(警察)有一天晚上給高智晟吃了一些藥,然後把高智晟的衣服都剝光了,然後就給他們錄像、拍照,用這個去威脅高智晟,高智晟的夫人曾經…也是自殺過,因為對她的迫害手段,對全家、對孩子,都是很厲害的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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